河南南阳13岁男孩午休时间学习起了《刑法》,根据老师反应上个学期他在学习民法,这就是这个男孩对自己职业的规划吧,总之提前为梦想我准备也没有错。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在午休的时候学习《刑法》来充实自......
河南南阳13岁男孩午休时间
学习起了《刑法》,根据老师反应上个学期他在学习民法,这就是这个男孩对自己职业的规划吧,总之提前为梦想我准备也没有错。
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在午休的时候学习《刑法》来充实自己脑海里的知识,多少有些受到身边亲戚或者朋友的影响,或许他将来的理想是做一名律师,或者做一名法律工作者。
13岁应该读初中了,很快就会面临升学的压力,一个人多少应该对自己将来的人生做一个计划,对于自己的想涉足的领域,自己提前做一些学习确实有些难能可贵。
在义务
教育阶段确实很少有对法律知识的针对
性的课程,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不过老师应该鼓励学生有自己的一种爱好,从而离自己梦想的地方更进一步。
事实上很多学生对自己将来很少有规划,等到了
大学填报志愿的时候多少会有些迷茫,在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多少要灌输一些职业观念,通过学校义务教育以外的时间让孩子多一些对职业方面的认识,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对将来的人生有所规划,对未来自己选择的职业方向有进行一些系统的学习。
多数人在成年以后进入工作岗位就变得非常忙,读书的时间真的少之又少,现在看到这些孩子能够可以为自己兴趣选择一些书来阅读真的感觉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小时候老师就讲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一个人没有兴趣,那么在一个领域中很难会有进步,或许这位同学在自己的兴趣的引领下将来会成为一个在法律领域先知先觉的佼佼者。
老师对于这类孩子应该鼓励,勤加引导,让孩子能够把这份兴趣爱好发现下去。
孩子第一位老师就是家长,而孩子在成长中最多接触的除了家长就是老师,双方面的在家中和学校中对孩子兴趣爱好进行管理和督促,不仅仅可以丰富课余时间,还能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在将来生活和工作中都能起到很多积极的做用。
有人认为孩子读《刑法》、《民法》有些不符合孩子这个年龄的学习范围,但是学习这些法律知识不远比看一些小说之类的空洞读物更加有利于孩子么?
从科普、名著、普法等书籍中学习知识,从知识中慢慢地找到自己的闪光点,并且在将来的职业选择中能够找到自己真正合适的定位,提前为自己的人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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